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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百科-青少年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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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书作者: 宋涛
  • 出  版  社: 辽海出版社
  • 版权提供: 北京九州文心科技有限公司
  • 所在分类: 图书 > 综合图书 > 百科全书/类书
  • 上传时间: 2019-03-20
  • 文件格式: htxt
  • 纸版书价:¥29.8           书城价: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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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作者简介编辑推荐精彩书摘目录
《青少年百科》是我社最近推出系列长卷之一,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不可少的百科全书,是一部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青少年全面修养的良师益友。   该书根据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特点,结合当前最新的知识理论,向青少年既全面又具重点的介绍国际博览、政治政党、军事天地、经济发展、法律浅析、历史大观、人物追踪、社会生活、文化习俗、哲学理论、文学广场、艺术天地、体坛巡礼、课外娱乐、科技漫游、身边科学、天体目击、气象纵横、地质探秘、地理科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名胜典故、海洋探索、生物密码、动物世界、植物王国、不解之谜、名物知识、奇闻趣事等多方面、多领域、多科学、大角度、大范围、大场面的基础知识。该书是丰富青少年阅历的难得教材,是青少年生活、工作必备的大型工具书。   《青少年百科》内容极为丰富。全书划分20大卷,中内容专业性强,同时又易于理解和掌握运用。每个知识点阐述的方法本着从原理、历史到现在,尤其从现实的实际作用上论述、讲解透彻。该书内容从古到今,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从人类起源到社会发展,包罗万象,非常适合青少年阅读需求。本书时代感强,内容新颖、资料翔实,文字通俗易懂,简洁明了,适应青少年阅读水平。   该书编撰得到了各部门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从该书的框架结构到内容选择,从知识主题的阐述到分门别类的归集,从编写中的问题争议到书稿最后的审议,专家、学者都提供了宝贵的修改意见,使本书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知识性和普及性。   由于成书时间有限,疏漏之处望专家、读者指正。
作者拥有多年写作经验,作品丰富,出版多本图书,其文笔不俗,行文流畅,才华与至真性情在作品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为了让广大读者在最短的时间里,花最少的钱读一本好书,读一本令人快乐、收获多多,本书的工作人员广泛搜集,认真编辑,真可谓沙里淘金。
汉穆拉比法典   上古时代巴比伦王国的法典。因于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时(约前1792—前1750)颁布,而得此名。它于1901年由法国考古队在今伊朗西南部古城苏萨发现,现存巴黎卢浮宫博物馆。法典以楔形文字镌刻于黑色玄武石柱上,所以又称“石柱法”,是迄今所见保存完整的最古老的法典。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序言和结语赞美汉穆拉比为“确定公道”而制订法典。本文部分有282条,依次规定审判制度、财产权、契约债务和对侵犯财产行为的处罚;婚姻、家庭和继承;杀人和其他侵犯人身行为的处罚;关于自由人和奴隶的不同地位;等等。   摩奴法典   古印度有关宗教、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之一。约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2世纪间陆续编成。传说由所谓人类始祖摩奴制定,故名。法典确认神权统治,赋予国王无限权力,以加强君王专制统治。其核心是维护种姓制度,以法律形式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的不平等地位固定下来并加以神圣化,规定婆罗门享有一切特权,首陀罗是最低种姓,无任何权利,仅从事“卑微”劳动或为高级种姓服役。法典还严格维护种姓的婚姻家庭关系,根据种姓高低确定犯罪与刑罚等。该法典对古代缅甸、锡兰(今斯里兰卡)、暹罗(今泰国)、菲律宾等中亚和东南亚国家的法律曾产生过很大影响,是印度古代法和印度法系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法典。
  目录   一、法律史   汉穆拉比法典   摩奴法典   梭伦立法   十二表法   市民法   万民法   罗马法   罗马五大法学家   日尔曼法   普通法   衡平法   教会法   大宪章   罗斯真理   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   伊斯兰法   古兰经   王位继承法   英国《权利法案》   人身保护法   人身保护状   国会法   邦联条例   人权法案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人权宣言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七出   三不去   十恶   八议   官当   上请   五服   五听   化外人   勾决   出罪   入罪   永徽律   刑书   法经   刑法志   廷杖   连坐   反坐   商鞅变法   春秋决狱   文字狱   九卿会审   寒审   热审   秋审   朝审   马锡五审判方式   领事裁判权   五权宪法   六法全书   五刑   大理寺   二、法学基础理论   法律   法的本质   法的职能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历史类型   法系   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程序   法律规范   法的渊源   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法的体系   法的部门   法的实施   法的适用   法的遵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治   法治   社会主义法制   法律效力   法的溯及力   法律解释   法律关系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事实   违法   犯罪   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经济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   法律监督   三、宪法   宪法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爱国统一战线   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权分立   选举制度   选举法   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   联邦制   民族区域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一国两制   特别行政区   权利   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人身自由   通信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批评权   建议权   申诉权   控告权   检举权   政治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权   劳动者休息权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国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四、行政法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   行政复议   行政法制监督   监察部   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   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   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   外交行政法   军事行政法   公安行政法   民政行政法   司法行政法   劳动教养   劳动改造   监狱   劳动改造管教队   少年犯管教所   监察行政法   审计行政法   财政行政法   金融行政法   税务行政法   工商行政法   劳动行政法   海关行政法   资源行政法   城建行政法   交通行政法   教育行政法   科技行政法   文化行政法   卫生行政法   体育行政法   五、刑法   刑法   犯罪构成   罪刑法定主义   罪刑相适应原则   犯罪客体   犯罪对象   犯罪客观方面   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   犯罪行为   犯罪结果   刑法因果关系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责任能力   无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犯罪目的   犯罪动机   意外事件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不法侵害   犯意表示   犯罪阶段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共同犯罪   首要分子   主犯   从犯   胁从犯   教唆犯   犯罪集团   聚众犯罪   犯罪团伙   刑罚   刑罚目的   刑罚体系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死缓   驱逐出境   量刑   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   酌定情节   “可以”情节   “应当”情节   从严情节   从宽情节   从轻处罚   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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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被告人的辩护权   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自诉人   上诉人   被上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审判长   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   书记员   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   检察员   助理检察员   检察委员会   侦查人员   辩护人   证人   证据   举证责任   证据保全   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强制措施   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逮捕   刑事拘留   民事拘留   训诫   起诉   公诉   自诉   反诉   撤诉   第一审程序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法庭评议   判决   上诉   申诉   抗诉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判决   刑事裁定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   各种刑事判决的执行   监外执行   民事判决   民事裁定   民事决定   民事执行程序   行政判决   申请执行   执行庭   死刑复核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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